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泰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,为正县级单位,加挂泰安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。该委员会负责贯彻党中央及省委、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,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,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并负责疾病预防控制、公共卫生监督、医疗服务管理等工作。
主要职能:
1、政策规划与改革: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法律法规,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、规划并组织实施;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组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。
2、疾病预防与控制: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、免疫规划;负责卫生应急工作,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;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。
3、公共卫生监督:负责职业卫生、放射卫生、环境卫生、学校卫生、公共场所卫生、饮用水卫生等监督管理;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;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。
4、医疗服务与行业管理: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,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;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,建设和谐医患关系。
5、老龄健康与中医药: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;贯彻执行中医药法律法规,对全市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,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。
6、其他职责: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和人口监测预警;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及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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