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响应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解决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问题的号召,经国务院批准,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于2005年12月成立。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,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,是民政部正式认定的全国性社会慈善组织,具有公开募捐资格。基金会成立以来,始终坚持聚焦“健康中国”国家战略,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公益活动,累计惠及31个省(直辖市),3亿多人次直接受益。两次被民政部评定为“4A级社会组织”,两次被民政部授予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称号。连续多年高分/满分上榜基金会中心网发布的中基透明指数FTI透明度榜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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